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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邹城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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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各单位:
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项目评审、成果评价等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科技服务能力,强化科技赋能。按照邹城市科技局决定建立科技专家库,并面向全社会 开展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本次征集专家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金融财税部门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重点鼓励企业专家、优秀青年专家申请入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专家和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专家类别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科技金融管理专家、孵化运营管理专家等。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 热心科学技术评审工作,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拟入库时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 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无记录,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5. 自愿接受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技术条件
1. 技术类专家
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或在国内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或水平证书)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 管理类专家
具有丰富科技管理、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职务;
(2)担任高校、科研院所正科级以上职务;
(3)担任邹城市级以上社会团体负责人或中层以上职务超3年;
(4)邹城市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农高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5)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管理人员;
(6)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管理人员。
3. 财务类专家
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具有丰富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审计、税务管理等实践经验,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或水平证书;
(2)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 科技金融管理类专家
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财政、创投、科技保险、科技融资租赁等领域具有项目管理、金融、信贷、投资、法律等方面工作经验,且在本专业(行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项目经理及以上的职务。
5. 孵化运营管理类专家
熟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相关行业国内外市场需求、动向,科技和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管理、科学研究、财务审计等工作5年以上。 三、征集程序
(一)推荐方式。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自荐人需填写《邹城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邹城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并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发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cskjj@163.com。
(二)入库。邹城市科技局将单位推荐的专家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录入专家库。
四、相关工作要求
自荐个人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专家入库资格,并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电话:0537-5213051
附件:1. 邹城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 2. 邹城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 3. 邹城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组织人事部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邹城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3:邹城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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